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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刘翔遭遇,拒绝分成比例,姚明的聪明选择与收入分配

刘翔的经历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与同情。自2003年至2015年,刘翔的广告收入总额达到了5.35亿。然而,由于当时他并没有聘请经纪人,田径协会为了防止恶性竞争,对刘翔的商业活动进行了统一管理。根据知名记者付政浩的报道,田协副主任王大卫曾在采访中表示,刘翔的商业收益分配是:刘翔个人获得50%,教练拿15%,培养运动员的体育局占20%,而中国田协则留存15%。因此,刘翔实际上仅能获利一半,其余超过2亿的收入被他人分走。 随着刘翔事件的热度上升,球迷们也纷纷关注那段时间内,姚明到底被分走了多少收入。值得注意的是,姚明在NBA的收入与刘翔不相上下,姚明在八年的职业生涯中,仅工资就高达9339万美元,更不用提他拥有的巨大的商业价值。 关于姚明的收入分配情况,不得不说,姚明在这方面比刘翔要聪明得多。依照付政浩的报道,姚明在进入NBA后,上海体育局参考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运动员商业收入相关文件,要求按照规定对姚明的NBA收入进行分配:姚明个人获取50%,上海体育局占20%,中国篮协和上海男篮各占15%。不过,姚明对此并不甘心。在经过抗争及舆论压力,甚至一度传出他考虑退役的消息后,姚明最终与上海体育局达成了一项协议,他只需缴纳税后收入的3%-5%。 通过与体育局的艰苦谈判,姚明实现了从原本税前50%的收入分成,到最后仅需支付3%-5%分成的历史性转变,这无疑是他的努力得到的丰厚回报。记者付政浩指出,姚明到2004年为止仅缴纳了两年的收入税,再往后他几乎未再交费,这意味着他真正被分走的收入极其有限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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