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英加歌致敬刘欢起风波?法律上与郭德纲事件区别大
著名音乐人刘欢去世,歌手那英在演唱会短暂演唱《弯弯的月亮》片段致敬,不过却引起了是否要处罚的争议,所幸成都文旅四两拨千斤,巧妙化解了这场风波。 大家好,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。 这个事情也是多少有点让人意外,著名音乐人刘欢老师在9月25日病逝,这里也是表示哀悼。 那么刘欢老师去世后,很多人也是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哀思,其中在9月26日晚上,那英在巡回演唱会成都站表演中,演唱了《弯弯的月亮》的片段致敬,这个演唱片段也是流到网络上。 那么在9月28日,潇湘晨报发布报道,称记者致电演唱会主办方成都麦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工作人员称“不方便说”。 记者还致电了成都市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。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们还在了解和调查核实当中,如果没有报批临时演唱,会依法依规办理。具体罚款不在区县层面。” 另一位工作人员说,那英的报批在成都市文广旅局。记者又联系了成都市文广旅局多个渠道,未获有效回复。 结果到了今天上午,微博大V萝贝贝发批评潇湘晨报这是“举报式采访”。 这个事儿也是引发争议,后续潇湘晨报被骂得狗血喷头,由于他们行文说是“很多网友担忧”,这让一些博主认为是“甩锅网友”。 目前潇湘晨报这则报道已经看不到了,不确定是删除了还是隐藏了。 但是另一方面,也有媒体大V发文,认为这个情况“严格按照法律,肯定是要处罚的”,还说“社会多一些宽容,多一些平和,少一些苛责,少一些动辄举报”之类的。 这个事儿我也很好奇会怎么处理。 在下午13时许,文旅成都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,称针对那英演唱会缅怀刘欢即兴演唱《弯弯的月亮》一事,经核实,相关情况为那英在演唱会现场观众互动环节的片段化演唱,未完整演唱该首歌曲,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。通报最后说,感谢网友的关注与监督。 这个事儿也有朋友问我的看法,这里说说我的观点供参考。 首先有两个基本事实问题要说明。 第一,我查了一下,确实在潇湘晨报报道之前,网络上就有讨论那英是否会被处罚的话题。 比如说潇湘晨报在两天前发布的报道那英演唱的视频,这期当时还没有提出任何质疑,评论区就已经有网友在问“备案的内容和演唱会的内容不一致是怎么解决的”,下边就是有人说“那英宁愿被罚钱”,这两位网友分别是山东和辽宁的IP。 同样是在爱看新闻的报道评论区,也有网友提问“有报备吗?会不会被罚”,然后评论区回复说“人家有底线,不改红歌”。这两位网友是四川和辽宁的IP。 另外同样是显示在两天前,也有不止一家自媒体发视频,说那英是“遭罚款仍动容演唱”、“会被罚钱,临时加唱,也要唱”云云。 其中一个自媒体的视频点赞两万,这个播放量按照我的经验怎么也得十几万了。 所以潇湘晨报说“不少网友担心”,这个还真不好说是瞎编的,确实有网友在讨论这个问题。 但是第二个事实问题,目前看没有人进行法律意义上的举报。 所谓举报的说法,除了萝贝贝说潇湘晨报是“举报式采访”,实际上网友也只是在讨论,然后有一些自媒体可能是想夸那英,宁可罚钱也要致敬,并不是要举报她。 所谓“少一点举报”,有点莫名其妙。 当然这就说到潇湘晨报的这个采访,我个人看法属于操之过急、枉做小人。 为什么很多网友会讨论演唱会是否会被处罚。 根据我的观察,可能是跟之前郭德纲演出篡改红歌后涉事公司被处罚有关,一方面有很多网友可能因此对这种现场临时变更内容有点敏感。 另外我觉得也不排除有些网友对武汉的处罚有点意见,想拿那英这件事来将主管部门一军,所以你能看见有人转发相关新闻的时候就说要“一视同仁”、“不要看人下菜碟”,这多少还是想替老郭出头。 这就得说,潇湘晨报的记者有点没眼力见。 那英的这个情况跟郭德纲遇到的情况差很多,当时郭德纲是已经被人举报了,并且问政平台的回复截图都已经热传了,这样才有媒体跟进的,也就是主管部门介入在先而媒体报道在后。 结果潇湘晨报这次在完全没有网友举报的情况下,自己跳出来去采访。 显然潇湘晨报对于这个舆情把握不准确,这样急忙跑去采访,一方面客观上导致主管部门不得不关注那英临时加唱的做法,另一方面也是给主管部门如何执法施加了压力,被骂也是自找苦吃。 这就说到,还好那英没完整演唱,那么这次成都文旅也是四两拨千斤,把这个问题给化解了。 这里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在于,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变更后需重新报批,指的是演出的名称、演员、节目等信息,那么这里这个“节目”的概念就是有灵活度的,而成都文旅认定那英的临时加唱不属于“节目”,而是“互动环节的片段化演唱”,那这自然就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。 这个操作应该说 于法有据 ,也是体现了执法部门的灵活度和对法规的把握。 这里咱们可以对比郭德纲篡改红歌事件,你高低不能说郭德纲那段演唱不属于节目的一部分吧?所以 这个差异还是很明确的 ,更何况郭德纲还是篡改红歌,想将一军的网友可能就要失望了。 实际上各种现场演出,前期报备得再细致,也不可能覆盖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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